2022山西省大宁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13名)

2022-12-28 09:41:0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melva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大宁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面试实施方案须报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用试讲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幼儿园课程,讲课顺序抽签确定。讲课不超10分钟,才艺展示内容为吹、拉、弹、唱、跳、简笔画等,考生可任选一项或两项等,简笔画现场在黑板上作答,展示时间不超5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试讲60分,才艺展示4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才艺展示)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宁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0357-7722797

联系电话:0357-7723175

监督电话:0357-7722797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大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新).xlsx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原文标题:大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1号)

原文链接:http://www.daning.gov.cn/xwzx/tzgg/202212/t20221223_112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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