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公考同步发布:2022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详情请阅读下文!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是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是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同时接受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的业务指导。属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现设有戏曲系、曲艺系、舞蹈系、音乐系、学前艺术教育系、文化旅游系、舞美技术系和思想政治教学部。开展高等专科学历及中专学历教育、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情况及计划
共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外,报考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7.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等);
8.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8.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导致无法按时报到的人员;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于2022年12月22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hly.tj.gov.cn)、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arttj.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7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
改报时间:2023年1月11日9:00至1月11日16:00。
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须上传本人未经修图照片。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次更改报名岗位或退费,请慎重报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应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