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160名)

2022-12-13 15:46:47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选聘160名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4)。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

具有和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高中学科各岗位可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4.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202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6.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者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样张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9.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10.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的邮寄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或未提交(邮寄)报名材料的均视作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起至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止。每天报名确认时段为09:00--17:00

2.网上报名程序:报名者登陆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www.wxedu.net/zpbm,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确认申报后,自行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情况需填写完整,并提供证书备查(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3.邮寄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还应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吴中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B幢1009室。邮政编码:215104,联系电话:0512-68356583、65280959。

(2)邮寄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序整理:《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成绩单,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资格初审: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5.陈述申辩及异议处理:

(1)陈述申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12:00

(2)对初审异议的处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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