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岗位数,报考岗位如被取消,则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2.适岗综合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无锡市教育局根据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适岗综合评价。
(1)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根据评价情况,如同一岗位引进1人,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如同一岗位引进2人及以上,按照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根据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2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并在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谈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经面谈评价后,如同一岗位引进1人,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如同一岗位引进2人及以上,按照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须提供纸质报名材料原件、无纪律处分证明,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4.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5.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6.公示录用。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报名市教育局直属四星级高中岗位的人员,须服从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
2.岗位简介表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和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简介表中未提及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入职后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之日起1年内取得和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可放宽至3年,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对应邀来锡体检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给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同时给予380元的一次性住宿补贴和200元的一次性用餐补贴。
4.符合无锡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5.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无锡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21831、0510-81827693;监督电话:0510-81821832。联系邮箱:wxjszg92@163.com。
五、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上公布。
附件1: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三)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原文标题: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告(三)
原文链接:https://hrss.wuxi.gov.cn/doc/2022/12/12/38462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