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笔试与2023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本次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后续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我们的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成绩只在2023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育局将于2023年2月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在栖霞区参加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栖霞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及时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教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栖霞教育之家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025-85501433
六、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xlsx
2.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xlsx
3.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
原文标题: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212/t20221208_3779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