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布。
五、面试
1.本次招聘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招聘,直接进行专业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招聘中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执行。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http://www.siit.edu.cn)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均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学院将根据拟录取人员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及专业紧缺程度,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等优惠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或副高20-30万左右,正高30-70万元;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2)给予科研启动金,5-20万元;
(3)提供过渡性教师人才公寓。
八、疫情防控
招聘中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执行。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http://www.siit.edu.cn)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375081。
十、本《简章》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984824。
附件1:2022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doc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6日
原文标题:2022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zrc.cn/HrMarket/Common/ArticlesDetail/1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