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中心城区学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53名)

2022-12-02 13:56:38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其中奥赛教练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公示

考察在考试结束后即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为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入围体检环节的人选。

(六)体检和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选,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宿迁市教育局决定不予录用。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七)聘后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宿迁市教育局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考生须提前了解考点所在省、市、区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考试)前,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2.本公告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9575(宿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监督电话:0527-84389875(宿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监督与审计处))、0527-84359053(宿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岗位简介表.xls

2.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迁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江苏省宿迁市中心城区学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jyj.suqian.gov.cn/sjyj/tzgg/202212/34c62384d38344c58e0714e9a3d4ed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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