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宁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闽东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已有88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
学校坐落于福建沿海福安市区,占地面积523亩。设有新能源与智能制造学院、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等8个二级学院(部)。开设了涵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文化教育等领域及新兴经济社会亟需的34个全日制专业,现有在校生6506人,在职教职工330多人。
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还拥有7个省级高职教育示范专业、2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4个省级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培育项目、10个省级“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中高职衔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项目等。2021年,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群获批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A类),学校实验实训设施完善、设备先进,现有87个校外实训基地,88个校内实训基地,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达6809万元。获批1个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职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福建省示范性校企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和省级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3个省级职业院校专业群实训基地、1个省级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先后荣获“省级第一届文明校园”“宁德市文明校园”、福建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校团委获得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2016年1月被遴选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的建设院校。
现面向全国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23名、辅导员6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热爱职业教育;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得报名;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如受疫情影响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进行明确。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下午5点30分(辅导员岗位为预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岗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nzyrsc1@163.com。邮件标题:推荐网站+应聘岗位+姓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者视为报名未成功,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研究生原始课程成绩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供专业机构认证中文版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电子版);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至复审时提交。
3.资格初审:邮件报名成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s://www.ndzy.cn/)进行公布,届时请应聘者登录到我院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4.资格复审:学校将于面试的后一天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辅导员考试另行通知)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分为技考和试讲:技考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相关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一般为操作、制作、动作等项目;试讲以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片段教学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等。
2.成绩计算:技考、试讲、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技考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技能考试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技考成绩直接取平均分,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最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应聘人员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