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资格初审时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北京师范大学专场、华东师范大学专场
笔试、面试暂定于今年12月中下旬,地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附近。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或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考生须遵守考试当地的防疫要求:考试当天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动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状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考前8天内无境外、考前7天内无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考点属地新冠指挥部疫情防控通告要求执行。
(2)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健康码”不是绿码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至考试开始前健康管理措施未期满者一律不能参加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行程等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网址:http://www.fjys.edu.cn/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陈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1月28日
原文标题:2023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原文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w/ztzl/zxzt/jygqxxzt/ydwzpxx/202211/t20221128_60638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