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江津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应届生教师招聘公告(80名)

2022-11-24 13:22:2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教育类岗位(1-69号岗位)笔试《教育专业知识》,卫生类岗位(70-100号岗位)笔试《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岗位及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等方式通知。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因报考人员弃考,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奖学金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根据本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岗位类型”标注不同,各岗位面试项目分别为(详见本公告附件1):

甲类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10分钟)。

乙类岗位的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1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以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根据本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岗位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甲类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甲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乙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江津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察办法(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任一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最低服务满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4.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5

1.附件1:江津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资格复审所需资料.doc

原文标题: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11/t20221122_11323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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