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师招聘276名公告(第二次)

2022-11-22 09:34:5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资格条件,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网上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同时关注“事招雷达”和“增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面试(试教)、笔试四个环节。其中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面试(试教)和笔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教)环节(不占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1.综合素质评估

(1)初定在2022年12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2)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如线上考试则采取回答问题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9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1:9比例的,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核

对进入面试(试教)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面试(试教)的资格。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3.面试(试教)

(1)初定在2022年12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2)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面试(试教)时间约10分钟。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试教)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试教)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环节。

4.笔试

(1)初定在2022年12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

(4)公布笔试成绩后,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5)按照参加面试(试教)和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免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须达到合格线。

(三)确定签约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签约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

招聘单位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8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四、有关防疫要求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第二版)》要求和设点城市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防疫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各环节通知的相关要求。

(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为“工作机构”—“通知公告”—“区教育局”)发布公告。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北京师范大学设点).xls

附件2: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华东师范大学设点).xls

附件3: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xls

附件4: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陕西师范大学设点).xls

附件5: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东北师范大学设点).xls

附件6: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xls

附件7: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8日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次)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21118/99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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