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公告(20名)

2022-11-17 16:42:1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人才招引力度,拓宽教育人才来源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优秀青年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各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表要求。

6.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体引进的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2)。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应聘报名、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在引进计划内,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我市岗位需求特点,安排在相关高校开展报名工作,具体的报名活动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发布报名通知。

㈠报名

1.每次报名活动通知将明确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间为1天;网上报名时间自报名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前一日下午5:00结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⑴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⑶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⑷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⑸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⑹《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报名表》(附3,下简称“报名表”)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应聘者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报名材料须与报名表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材料原件转换或扫描成PDF格式,和报名表一起,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办理预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yzjyj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323215、13921566790(吴老师)、15952981829(孟老师)。

网上报名者必须于现场报名当日下午5:00前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现场报名通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后续的综合评价和面试资格。

㈡岗位核减、取消

本次人才引进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部报名活动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㈢综合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针对应聘者的在校学习情况、任职情况、奖励情况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以引进计划数5倍的比例,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之比等于2-5倍比例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评价入围人选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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