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77名)

2022-11-11 16:59:4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五、考试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县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考试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灌云县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面试费100元。符合减免政策的,凭有关证明到灌云县教育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599号)622室办理减免手续。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内容: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教案质量纳入评分。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考察由灌云县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灌云县教育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9。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865921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2.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选岗表.xlsx

3.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灌云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

 

原文标题: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97dd4b7f-eca3-4f09-ae23-bc84ce178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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