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0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九)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国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十)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
微信公众号:“海口教育发布”。
(十一)本方案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1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8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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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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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原文链接:http://jyj.haikou.gov.cn/hksjyj/jszpxx/202211/8b881e11f1cf4eba9c87874ab68a8bc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