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按期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最新专业目录(附件3、4)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cqqj.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本次在四川省成都市和重庆市分别设置招聘岗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四川省未招满的岗位延续到重庆市继续招聘,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所有线上报名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9)进行扫描后以pdf的形式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教育系统岗位报名邮箱:qjjwrsk 163.com;卫生系统岗位报名邮箱:qjqwjwrsk 163.com。
(1)参加四川省成都市考点招聘的线上报名考生扫描件投送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时起至11月18日15:00;
(2)参加重庆市考点招聘的考生线上报名时间从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5:00。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须带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