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广东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中山幼儿园、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等12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具体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链接发布《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并同步发布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周六、日不休息)。
(四)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的具体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在附件1中选择1个岗位报名。
(六)资格初审:组织实施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