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可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xzzx/下载)。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详见附件5)
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地点所在社区或高校的最新防疫要求,跨区域流动的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75-2684011
玉林高级中学0775-290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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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日
原文标题:玉林高级中学2022年秋季期赴桂林、南宁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32646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