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重庆梁平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60名)

2022-11-01 10:03:4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满3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lp.gov.cn/rlsbj/)及时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按《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内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53224012(梁平区人力社保局);023-53239922、023-53239936(梁平区教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7

1.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梁平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5.附件5:学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7.附件7: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docx

原文标题:重庆市梁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10/t20221031_11246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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