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教师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军事体育部教师岗的考生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和行政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素质(辅导员和行政岗笔试还须考申论和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教师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需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岗和行政岗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面试、说课和技能测试中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
暂定11月底-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ycvc.jx.cn/)。
3.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教师岗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辅导员岗和行政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2.学校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政审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空岗,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95-3203884,联系人:林老师、余老师。
原文标题: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ycvc.jx.cn/info/1011/169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