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石柱县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2名公告

2022-10-26 16:21:5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1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考生最晚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zwgk_260/zfxxgkml_2/syryzkly/index.html)“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2年10月30日9:00至2022年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报名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需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同意,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报名情况公布。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等情况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资格审查地点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增加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到考场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同意,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环节中,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答辩,专业答辩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或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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