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不满一年的,或者回国时间超过两年的,请在报名表备注栏中简要说明情况。
(3)应聘人员需对岗位相关情况咨询时,请联系岗位所在招聘部门。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学院官网等公布进入统一招录考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将及时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三)统一招录考试
统一招录考试暂定于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1月初举行。教学科研岗位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和英语口试。辅导员、党政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中文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所有岗位考生均须参加心理测评。各考试科目实行百分制,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综合考虑各岗位考生规模和统一招录考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不低于4:1比例合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统一招录考试成绩原则上应在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的前70%。未达到4: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招录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各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空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原则上应在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中排名前70%。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原则上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公示)。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经批准,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外交学院聘用合同书》,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外交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可为符合条件的京外生源解决北京市户口,可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提供单身宿舍。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进入招录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及相关安排,将采取网站公告、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外交学院官网,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相应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予以理解和配合。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直接取消继续参加招聘的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外交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外交学院(中国外交培训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2.外交学院(中国外交培训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xlsx
外交学院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外交学院(中国外交培训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cfau.edu.cn/col2982/tzgg1/c90046d69d904a0bbedbdd8667577f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