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本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办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合同教师1名(顶产假)
二、招聘条件
(一)非在编合同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学前教育或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8:00-10月22日下午4: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格及相应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到邮箱:xanceybgs2017@163.com。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幼儿园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