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同一考点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出现在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考生在同一考点现场允许调剂岗位。考生主动提出调剂岗位要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尤其是在现场完成资格审核后要变更报考岗位的,应取回原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料,不允许投递报名资料至多个岗位。
3.在资格初审与面谈环节,招考单位可统筹本学科或相邻学科岗位的报名考生综合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对考生进行调剂安排。
4.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6.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与面谈
(一)时间、地点
资格初审与面谈的时间、地点及开展方式,详见各考点补充公告。
(二)资格初审与面谈办法
根据考点城市疫情防控情况及招聘工作需要,确定资格初审与面谈的方式。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在必要的情况下,经现场工作小组商议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各考点入围面试名单将于资格初审与面谈结束后3日内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入围面试的考生按公告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未按时领取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初审及面谈。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
四面试(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候考。
(二)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资格初审预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资格初审预评分均相同的,由福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次日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福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一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有以下情形的,须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国内院校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如上级部门调整报到证相关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各考点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以补充公告的形式明确,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公开招聘进入福田区教育系统的在编人员,原则上在福田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七)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szftedu.cn/
(九)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
https://www.szftedu.cn/
(十)咨询电话:(0755)8291833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
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原标题:福田区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招聘教师604名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EDRDUXwwj9eHfced8nR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