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核。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以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027
八、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十、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短期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10/13/art_78506_10628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