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招聘所在城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应聘考生、考官、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招聘场地加强卫生消毒管理,应聘人员需出示健康码绿码方可入内,招聘现场按场地大小进行人员密度控制,场内人数的过多时考生分批次入场,应聘结束后考生迅速离开现场。
1.考生须于考前7天注册健康码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并从考前7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2.应聘考生应提前了解现场招聘所在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并按照所在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考前7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②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⑤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
学校官网:http://www.szsy.cn/;
咨询电话:0755-83361161
本公告由深圳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1、深圳实验学校赴外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有笔试).xlsx
2、深圳实验学校赴外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无笔试).xlsx
4、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docx
深圳实验学校
2022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2022深圳实验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88人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zsy.cn/category/article1/e66e685b9d85457897f3ccaa03e8a46c.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