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二)

2022-10-12 15:42:3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1.笔试;2.试讲;3.面试;4.心理测试。考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官网首页“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s://www.jsbc.edu.cn/rczp/list.htm)发布公告。请通过资格初审者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考核,逾期者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一)笔试

C1-C22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与本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C1-C18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C19-C22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首页“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s://www.jsbc.edu.cn/rczp/list.htm)公布。

(二)资格复审

试讲和面试前,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将对进入试讲和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中党员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党政管理岗相关工作经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处理。

(三)试讲

试讲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五)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岗位总成绩折算方式如下:

C1-C1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C19-C2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6792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5100158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举报信箱:ssrsc208@sina.com,

举报电话:025-83459606。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岗位表(第二批).xlsx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原文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10/11/art_78506_10625889.html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
提示
请输入手机号
确定

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