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甘肃天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4-26 16:33:4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锦鲤

4.体检要求:

(1)申请人体检统一使用《天水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自行打印,照片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医院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院方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院方没有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或没有加盖公章的体检表无效)。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数额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核准收取);

(4)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

(5)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28日-7月2日。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在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秦州区春风路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教育局窗口(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现场确认流程:⑴咨询导办服务区领号;⑵凭号在教育局窗口进行审核;⑶审核合格后到大厅自助服务区或用手机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注册账号—登录—点击市、县区—点击天水市教育局—查看教师资格办事指南—按要求点击申报—评价;⑷现场办理免费邮寄手续(大厅一楼邮政窗口)。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⑴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点在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认定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省教育厅公告自行安排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申请人及时查阅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或咨询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免错过现场确认时间;⑵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①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②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③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⑤ 申请人为驻天水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认定机构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出示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各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四)证书发放

1.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在天水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的,于现场确认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后发放证书。

3.免费快递邮寄。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归入本人档案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联系各县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

天水市教师资格体检表.xls

2021年上半年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xlsx

受权委托书.doc


原标题:天水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ianshui.gov.cn/art/2021/4/26/art_678_277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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