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注:1.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不笔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音体美专业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须按单独编码的科目报考(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4.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生报名时应承诺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4月14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4月27日18:00前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申请表(见附件2)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附后),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准考证号”,逾期不接收成绩复核申请。邮件发送成功后,考区会自动回复,请考生注意查看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未收到自动回复的考生及时与考区联系。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复核结果将于5月17日前通过邮箱通知考生。复查结果为成绩有误的考生,省招考中心会统一安排面试报名。
4.教师资格考试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考生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籍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5.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6.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具体政策解读,请参阅《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各市考试管理部门网址或微信公众号、邮箱、电话
附件1: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pdf
附件2:山西省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原文标题:山西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xkszx.cn/news/20221227/n457811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