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目前已经发布,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8日,具体资格认定公告时间、认定对象、所需材料等内容查看下文公告详情。
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淮阴区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具有淮阴区户籍;
2. 在淮阴区居住,并持有淮阴区有效居住证;
3. 在淮阴区范围内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
4. 驻淮阴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 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
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2021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1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8日。
(二)体检
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6月29日(周一至周六,周日体检中心不接待)。
体检医院及收费标准:
A: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淮海南路院区(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62号,联系电话:0517-80871636),收费标准:中小学150元整,幼儿园约260元;
B:淮安市淮阴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38号,联系电话:0517-84939119),收费标准:中小学100元整,幼儿园(女)150元整,幼儿园(男)110元整。
申请人须用A4纸正反打印好体检表(见附件1、附件2),填好个人信息项,张贴本人1寸白底免冠照片,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①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②其他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二楼202会议室(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11号)
3.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③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往年政策执行。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8)体检表或体检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现场核验后原件退还给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