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5),提前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请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五、违规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可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八、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咨询电话:010-82652626转6644、6829、6576,010-59321108。
点击下载>>>附件1-5.docx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5.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25日
原标题:湖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须知
原文链接:http://www.hbyczk.com/article?id=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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