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目前已经发布,2021年4月15日8:30—4月18日17:00期间报名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节点、报考条件等具体内容,查看下文公告详情。获取更多教师资格报考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教师资格备考资料请继续关注上岸鸭公考【上岸鸭公考】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1),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疫工作,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
(二)本次面试报名,对考生填报信息实行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条件后再按程序报名。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他人替代考生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身填报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报名完成后,费用不能退回。
(三)本次考试全区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报名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1.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2.参加小学全科面试的考生,可在银川市、固原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固原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3.参加中职类面试的考生,统一在吴忠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中职类面试考场。凡报考到吴忠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面试科目代码及报考点列表
二、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宁夏区内全日制本、专科院校三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在校学生可在我区报考。外省高校非宁夏户籍在校生请勿在宁夏报名考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3.参加2021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了2021年上半年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二)报名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教师法》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本款前四项要求,持有宁夏户籍或宁夏有效居住证明的社会人员;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和持有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4月15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专、中职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宁夏区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在符合认定条件的基础上,在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8.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认定。
(四)考试收费
根据宁夏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的文件(宁价费发〔2016〕8号)规定,在宁夏参加面试的考生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