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报名、考区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考生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18日16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凡是未报考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4.考区选择
(1)考生(非港澳台居民,非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3)尚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和非实习支教师范生不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
2021年上半年正在农村学校实习支教的师范生,须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实习支教师范生,经考核合格,且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的,应选择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
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实习支教师范生选择“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资格。不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考试的或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过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应以非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考区网上确认
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19日16时。
1.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面试组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确认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
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登录查看确认结果。
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考区网上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保存提交报名系统,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联系考区所在市面试组织单位,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生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24时。
1.通过考区确认的考生请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2.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
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五、面试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0日至1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参加面试
1.全省面试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考生所在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参加面试。
2.面试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进行,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按各市面试组织单位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
六、面试结果查询
面试结果可于2021年6月15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市面试组织单位提出复核申请。
七、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考前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山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进入候考室后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
1.山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2.山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3.山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咨询电话表.docx
原标题:山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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