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海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目前已经发布,4月15日-18日17:00(报名期间各考区考位满额后将提前停止接受报名),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节点、报考条件等具体内容,查看下文公告详情:
请考生注意按照各考区开考的类别、科目正确选择考区。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面试考生须知,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面试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期间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3.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4.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5.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6.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自带的书包或手机专用信封写上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放置在考点设置的“禁带物品放置处”(考生不宜将贵重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
7.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考前7天,考生本人须通过实名制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每日健康打卡,否则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3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③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情况确定)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其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二、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四)条的有关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报名
1.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或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考试。
3.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类别所有科目合格成绩,且所有科目合格成绩均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