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报考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证明或江苏生源证明。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10.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推荐、所在县(区)委组织部资格审核确认后同意报考的证明。
11.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职位,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12.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须出具相关资格证书。
14.职位对户籍(社会人员)、生源(应届毕业生)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5.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经同意缺席资格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认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根据天气变化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考生应密切关注宿迁党建网发布的信息。
3.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接收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录机关咨询沟通。
四、政策咨询电话
1.宿迁市纪委监委0527-84360117
2.宿迁市委老干部局0527-84368586
3.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0527-84363825
4.宿迁市人民检察院0527-84366633
5.宿迁市公安局0527-84352049
6.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359097
7.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27-84359670
8.宿迁市水利局0527-84399008
9.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27-84349658
10.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27-84389302
11.宿迁市生态环境局0527-84338685
12.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27-84359859
13.省统计局宿迁调查局0527-84368227
14.宿迁市供销总社0527-84382159
15.宿迁市城市管理局0527-84387583
16.洪泽湖监狱0527-86478041
17.沭阳县委组织部0527-83069809
18.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11862
19.泗洪县委组织部0527-86249839
20.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0527-80988993
21.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0527-82960869
2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8859912
23.宿迁市湖滨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4837502
24.宿迁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2668113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0527-84368095。
宿迁市公务员局
2023年2月9日
原文标题:宿迁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qdj.gov.cn/zzb/gsgg/202302/f4a4d6c5eb6a49cb9b347ec6572bc4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