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淮安党建网(zzb.huaian.gov.cn)“招录招聘”专栏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淮安党建网(zzb.huaian.gov.cn)“招录招聘”专栏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政审)
录用考察工作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淮安党建网(zzb.huaian.gov.cn)“招录招聘”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公安机关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3)的报考者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如下: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517)83941813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每日9∶00-12∶00、13∶30-17∶30
考务技术咨询:(0517)83668563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江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淮安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淮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释》等文件资料,请报考者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
2.淮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介表.xlsx
淮安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
原文标题:淮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zzb.huaian.gov.cn/col/13489_621588/art/16672320/1667633085916pwqWqyH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