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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六、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我总队官方网站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2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22.68.186.37:9000/notic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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