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入闱依据。
1.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试用人选。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试用人选分别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调动。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报市委人才办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具体操作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形,以及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丰城市组织的各类考试。
2.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3.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原文标题: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营商办)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xfc.gov.cn/fcsrmzf/gsgg/202303/6e56d5bff7b94ac1b05e5f34123cef1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