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须向公开遴选机关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六、面试和专业测试
1.面试人选按照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为100分,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七、考察
1.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公开遴选机关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数。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廉政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委监委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八、体检
1.体检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由公开遴选机关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任职人员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以及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确定为拟任职人员。对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公开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时间紧、环节多,各用人单位务必成立本次遴选工作专班,负责对本单位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政策解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工作。公开遴选过程中,各遴选单位切实把考试安全置于首位,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党委(党组)履行把关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遴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责。各地(市)、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干部不得附加条件,设置障碍,限制报考,切实畅通基层干部流动渠道。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联系方式:0891—6328229 6198206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标题: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xizang.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18_328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