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29人)

2022-10-26 17:24:0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2022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同步实施”要求,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详见《2022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范围内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范围内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4.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和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和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曾任(含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或县直单位正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且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修订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14年2月18日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按规定列入遴选人员诚信档案库,且未满影响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17:00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

(1)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3)2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

(4)《2022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样表从瓷都组工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须贴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考生手写签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生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中央、省级机关驻景德镇市单位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人应为本市常住人口,除需携带考生委托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初审。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单位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并报送2份报名成功人员的《报名登记表》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此比例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并于2022年11月4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11月5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报考单位将2份改报成功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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