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适当降低比例,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笔试比例不低于1:3,低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题本实行AB分卷,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其中A卷侧重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萍乡市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萍乡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面试比例为1:3。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入闱面试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出来后通过萍乡组工微讯、萍乡人事考试网公布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应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审查材料一般包括:(1)《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5)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6)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7)党员证明材料(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8)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进行加试的职位,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详见职位表(附件1)。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加试应在面试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体测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体测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认定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告知遴选考生,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三)体测。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199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1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四)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一般职位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五)递补。考察和体检体测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体测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萍乡组工微讯、萍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有关公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32675(工作时间)
附件1:2022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2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2022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政策说明.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zip
附件5:2022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原文标题:2022年度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0799.jxpta.com/news/1_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