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察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2:1确定(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依据。
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对象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由市卫生健康局党委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岗位是否从考察范围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2周内报送调动所需材料。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上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选调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出现因人设岗、暗箱操作、“萝卜招聘”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613068(市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1-28981705(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原标题: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jkj.zunyi.gov.cn/tzgg/202210/t20221020_76782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