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9、公告提到的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人员不属于“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报考资格与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相同。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指2011年以前由我省统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10、服务西部计划和“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2、现任村“两委”正职笔试成绩实行加分,对“现任”应如何理解?
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对报名时为现任村“两委”正职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报名时非正职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3、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能否享受加分政策?
不能。
14、招考计划中要求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
15、公告、指南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本数?
公告、指南中要求“以上”“以下”等情形均包含本数。
二、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
1、对聘用满5年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应如何理解?
聘用在山区26县乡镇事业岗位(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累计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且目前为上述岗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2、乡镇事业编制(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借用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的时间,可否计算为乡镇事业岗位工作时间?
不能。
3、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在甲乡镇事业站所,工作在乙乡镇事业站所的经历,可否计算乡镇事业岗位工作时间?
可以。
4、资格复审时,相关人员的证明由谁提供?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由乡镇机关提供,并经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的证明,由派驻单位提供,并经乡镇机关和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哪些经历可以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四、关于学历学位
1、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对学历学位有何具体要求?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或C类)。
2、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研究生学历,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研究生学历的职位。
具有较高学位人员报考较低学位要求的职位时,参照上述原则执行。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3、党校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持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的,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报考。
4、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5、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能否报考公务员,学历如何认定?
可以报考。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6、报考人员能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因此,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我省公务员。
7、能否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所学专业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