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科目》;其它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详见《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申论》科目可以选择用所报考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且在选用后必须使用。招录职位对《申论》考试答卷文字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未按自选或要求的语言文字作答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为3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3.笔试考区
笔试共设10个考区,分别为:省直考区、长春考区、吉林考区、四平考区、辽源考区、通化考区、白山考区、松原考区、白城考区、延边考区。省直考区设在长春市,各市州考区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报名时,报考省本级机关(不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统计系统的市州及以下机关)、乡镇机关选调生、监狱系统的考生应选择省直考区,报考其他职位(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统计系统的市州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选择考区。
(二)专业考试、体能测评与面试
1.资格复审
考生需在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前接受招录机关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书、合同等相关材料。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复审结果当场公布,情况复杂难以当场确定的,由市州级以上公务员局核准后公布。复审不合格的,由市州级以上公务员局核准,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前2个工作日。
2.人选确定
按照录用计划1:3比例,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如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考试与体能测评
需参加专业考试或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或体能测评(专业考试或体能测评公告另行发布)。专业考试合格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体能测评在笔试之后进行,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到全省面试工作统一开始前2个工作日。考生应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合理选择报考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面试
面试方式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职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需要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需要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与录用
(一)体检
按照录用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名次高者优先;如各项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普通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招录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招录机关另有规定的一并执行。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由市州级以上公务员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录用条件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
(四)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可视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乡镇机关选调生录用后,先安排到报考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2年后安排在所报考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被录用到设置服务期职位的人员,需按照管理权限与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遴选,不得转任交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之外的县(市、区),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不得转任交流到县级以上机关。
六、其他事宜
(一)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上岸鸭公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树立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考生在考试各环节有影响诚信考试情形的,均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2021年吉林省省直机关(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2.2021年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3.2021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4.2021年四平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5.2021年辽源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6.2021年通化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7.2021年白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8.2021年松原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9.2021年白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10.2021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11.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12.专业指导目录
13.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14.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荐表.doc
15.2021年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21年2月9日
原标题:2021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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