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0-07-03 16:44:0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阑珊处

1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是否都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

答:否。只有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

14.服务基层项目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15.如何判断“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16.如何理解本次招考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答: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

17.服役满五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答:可以。

18.什么人员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职位?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复员干部。

19.如何理解本次招考中的“人民武装学院”?

答:人民武装学院是指经省(区、市)政府批准成立,接受部队和地方大学双重领导,参照军队院校学员管理办法对在校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据了解,目前设立人民武装学院的大学有广西民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广西民族大学是我区唯一成立人民武装学院的院校,所开设的专业有“国防教育与管理”;2013年后,改为“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

20.面向退役军人招考职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考职位的招考对象有何不同?

答:这两类属于不同类型的职位,报名时需注意区别。面向退役军人招考职位的招考对象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复员干部;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考职位的招考对象是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武院校毕业生。

21.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能否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答:可以。其中,有服务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服务协议签订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22.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时,能否跨县报考?

答:不可以。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职位。

23.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学校、医院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能否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答:不可以。

24.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

答:不可以。

25.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时,能否跨县报考?

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定向职位。如桂平市的人员只能报考桂平市的定向招录职位,不能报考平南县的同类职位。

二、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1.修订后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修订后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以下新规定:一是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对于报考者提供申报材料信息不实、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情况以及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处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方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对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以及构成犯罪的,同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在以后报考公务员时将作为录用考察的重要依据。三是增加了雷同答卷处理的有关规定。即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什么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5日

以上就是2020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指南,还有疑问的同学可以登录高顿公考进行在线答疑哦,希望大家都能成功上岸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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