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3.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4.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5.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8.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9.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10.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九、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20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二、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只办理考生姓名中有错别字、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
2.11月26日及以前,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11月26日以后,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
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如考生已打印准考证,还需携带一张纸质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四、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
4.考生缴费之后无法修改。
五、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点击“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专题,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9:00和18:00(11月22日只更新一次,更新时间为9:00)。
六、选择居住地,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域参加考试吗?
考生考试地点将根据全市考点情况统一安排。
七、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支付。报考人员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本次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相关电子票据信息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报名预留手机,考生根据短信内容自行下载、打印。本次考试电子票据信息推送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11月18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9:00-18:00
以上就是2020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的详细内容,对于此次公务员考试还存在疑问的同学,欢迎来高顿公考官网在线咨询,还有超多免费备考资料等你来领取。
高顿上岸鸭公考,一切只为成功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