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
4月2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论
4月21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4月21日上午9∶00-12∶00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情况,考点将设置在武汉市和部分市(州)。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
四、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所核减的空缺职位在后期另行组织第二次考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五、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