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考生报考,上岸鸭公考特此准备了2021江苏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不确定的信息在报考期间可以电话咨询招录机关确认哦。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现就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年龄、年限计算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至前述日期满2年。
二、学历、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须具有普通高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位证书(须普通高等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2021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者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者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国(境)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等原因需进行学历证书认证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三、基层工作经历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者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要求,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四、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报考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可核验),可以报考。
五、师范类毕业生报考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对象
(一)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二)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凭国家或者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者《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可以报考。
(三)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地(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
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对象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以报考。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可以报考。
(四)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五)经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
(六)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报考。
上述人员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省生源。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上述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考录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报考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信息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