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现就2021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相关条件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录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7.考生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其中,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学历要求适当放宽。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8.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21年2月,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3年或正、副职任职累计满3年,且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曾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职位,以及辖村街道的招录优秀社区干部职位。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按具体职位要求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9.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吉林省省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吉林省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10.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面向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职位的考生,应为本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1.报考限户籍职位的考生,户籍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0年2月20日(含)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2021年2月20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12.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2月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概念解释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职位。
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1年2月,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经国家或吉林省统一选派,截至2021年2月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和“社区大学生助理”项目等人员。吉林省生源入伍和在我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满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同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计划。
二、信息发布方式
吉林上岸鸭公考(http://www.jlgwyks.cn,下同)为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录用计划、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吉林上岸鸭公考发布和进行。
三、报名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8:30至2月23日14:30。
考生要仔细阅读《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具体职位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见《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考生报名时,要按要求上传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学校(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学校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公章);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须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并上传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的《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荐表》。
报名序号、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0日8:30至2月23日16:30。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考生应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缴费
2月20日8:30至2月24日14:30,考生通过吉林上岸鸭公考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完成报名流程。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免除笔试费用,可直接与各考区考试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报名流程。审核工作于2月24日14:30截止,未按期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3月22日8:30至招录工作结束前,考生登录吉林上岸鸭公考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3∶1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职位和特殊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相关情况于2月25日12时前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机会,改报时间为2月25日13:30至26日11:00。考生改报成功后须于2月26日16:30前重新缴费,未重新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原报名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按原支付渠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