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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招聘的公务员具有健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下为《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B超、X线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体检标准:根据不同的职位和职位的要求,有不同的体检标准。例如,对于警察职位,要求身高在1.68米以上,视力在4.9以上;对于文职职位,要求身高在1.58米以上,视力在4.8以上。同时,对体重、血压、心肺功能、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等方面也有具体要求。
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缓结论三种。合格结论是指体检结果符合标准,可以直接录用;不合格结论是指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不能录用;暂缓结论是指体检结果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体检。
体检机构:公务员录用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浙江省内的指定医疗机构包括省、市、县三级医院和部分军队医院。
体检费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总之,《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对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同时,也对体检机构和费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证了体检的公正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