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玉溪市检察系统非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玉溪市检察系统非助理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上午8:0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
三、面试地点
玉溪技师学院主教学楼(玉溪市红塔区九龙立交西侧)。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参加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加盖资格复审单位印章)、资格复审时签订的《云南省2023年度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六、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00—7:30期间到达玉溪技师学院主教学楼签到。上午8: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二)工作人员点名,核对考生信息,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顺序号,宣读面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组织考官抽取面试考场。
(三)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依次进行面试。
(四)面试结束后,公布个人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指定路线离场。
(五)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日内在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公布。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玉溪技师学院主教学楼报到。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若截至上午8:00时仍未到达玉溪技师学院主教学楼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除考生外,所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将携带的所有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和文字资料放至指定位置统一保管,候考和面试全程严禁使用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和文字资料。
(三)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四)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八)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八、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知晓相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或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请考生密切关注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后续的体检及考察工作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玉溪市人民检察院0877-2696073
附件:玉溪市检察系统非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xls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关于玉溪市检察系统非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uxi.jcy.gov.cn/yjdt/202304/t20230411_4086852.shtml